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湖北长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建设项目拟建于湖北省枣阳市南城王湾村一组,租赁原湖北中矾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地。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殷立新 | ||||
项目名称 | 湖北长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5万吨润滑油混合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5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 ||||||
项目组人员 | 孟丹丹、朱艳秋、李云龙、蔡晓东、赵鲁华 | ||||||
现场调查人员 | 孟丹丹、赵鲁华 | 调查时间 | 2021.4.1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殷立新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殷立新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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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非甲烷总烃、油雾、高温、噪声、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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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1)建设项目施工期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汽油、乙酸乙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噪声、振动、紫外线等。项目施工过程中在采取补充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建设单位予以监督协作,可显著降低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 该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非甲烷总烃、高温、噪声等。 (2)建设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 1-201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3)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4)建设项目拟采取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按照本评价报告资料性附件第7章F7.2.1提出的补充措施和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完善后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5)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按照本评价报告资料性附件第7章F7.2.2提出的补充措施和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完善后可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2021]第5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等的要求。 (6)建设项目辅助用室方面按照本评价报告资料性附件第7章F7.2.3提出的补充措施和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完善后可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 1-2010)等的要求。 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预计建成投产后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和接触水平能够满足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2)建设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3)在夏季高温天气,应为作业人员配备藿香正气水、清凉饮料等必要的解暑降温用品。 (4)按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施工期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试运行期,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该公司应根据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投产后应对所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企业基本情况等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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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1、补充工程分析的相关内容,详细描述其生产过程是否为全密闭生产过程,分析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是否优于类比项目; 2、P7《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应进行修改,拟建项目无铅作业工艺; 3、应急救援事故柜针对有毒物质特性配备应急药品; 4、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应将高温作为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关键控制点补充高温; 5、拟建项目有夜班,在措施建议中应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提出具体的照度要求。 |
湖北长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5万吨润滑油混合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5-1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