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预留用地上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曹建洛 | ||||
项目名称 | 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碳八烯烃深度精制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异丁烯选择性叠合装置,生产碳八烯烃产品,碳八烯烃混合物可进一步深加工,生产高纯度的2,4,4-三甲基-1-戊烯化学品,建设单位为增加企业经营的多元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促进精细深加工产业链,故采取将碳八烯烃产品深度精制,通过萃取精馏实现C8烯烃的分离,生产出高纯度的2,4,4-三甲基-1-戊烯产品,副产品2,4,4-三甲基-2-戊烯等可作为化工原料或汽油调和组分。 | ||||||
项目负责人 | 贾鹏凯 | ||||||
现场调查人员 | 冯东方、贾鹏凯 | 调查时间 | 2019.4.3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曹建洛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曹建洛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确定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碳八烯烃、N,N二甲基乙酰胺、2,2,4-三甲基-1-戊烯、2,2,4-三甲基-2-戊烯、噪声等。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进行判定,认为建设项目属于“(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综合分析判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后,预计建成投产后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能够满足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从职业卫生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碳八烯烃深度精制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9-07-1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