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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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思美门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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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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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白市驿镇海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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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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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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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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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思美门窗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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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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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思美门窗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重庆市九龙坡白市驿镇海龙村。用人单位生产车间主要包括1个木门车间,1个沙发车间。其中木门车间包括下料区、打灰区、油磨区、贴纸区、喷漆房(2个底漆室和2个面漆室)等工作区。用人单位主要加工销售套装门、沙发,订单制生产。目前车间生产工人39人左右。
本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受重庆思美门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工作场所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总粉尘浓度、苯系物、噪声、高温等)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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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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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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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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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刘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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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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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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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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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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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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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刘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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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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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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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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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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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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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铅烟、苯系物、丙烯酸甲酯、噪声、工频电场。
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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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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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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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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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工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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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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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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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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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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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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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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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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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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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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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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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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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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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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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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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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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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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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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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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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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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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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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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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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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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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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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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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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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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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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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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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合格指低于8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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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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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噪声、高温。
粉尘:总粉尘浓度检测结果显示,本次共检测木门车间、沙发车间10个工作场所,除沙发车间缝纫机处外,其余检测地点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本次检测涉及10个工种,除沙发车间缝纫工外,其余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本次检测1个底漆喷漆室、1个面漆喷漆室,涉及底漆工和面漆工2个工种,各工种接触苯、甲苯、二甲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短时间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本次噪声测量共涉及11个工种和11个工作场所,其中木门车间锯床工、封边工,沙发车间锯床工3个工种接触噪声40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木门车间锯床、封边机,沙发车间锯床3个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超过85dB(A)。
高温:本次检测木门车间锅炉、热压机2个工作场所,结果显示,锅炉工作场所平均WBGT指数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建议:
针对本次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各车间防尘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与管理,必要时更换新的收尘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和防护效果。
(2)本次检测木门车间、沙发车间除缝纫机工作场所外各作业时各地点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建议车间增设中央除尘设施,并为接触粉尘的各工种配发防尘口罩。为接触噪声较大的工种配发防噪声耳塞。为底漆工、面漆工配发防毒口罩。
(3)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保证操作人员进入有害作业场所时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不配戴防护用品进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及告知卡设置。
(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规定,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如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等。
(5)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规定,及时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职业禁忌证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职业禁忌证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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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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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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